電子郵件信箱
m34032@mjib.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契約期滿,倘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機關因業務需要,於徵得廠商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一年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26萬8,000元。
二、前述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核算付款,包括適用依照法定勞工基本工資、法定勞健保費率等之調整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行政室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3樓會議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警衛室(郵件收受)轉交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文件。
4.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