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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241@mji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所保留於110年12月31日前增購之權利,且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決標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49萬1,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二段29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建議得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基本資料」以利審查,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應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通知函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包含:
1. 修改招標規範內容,將平板電腦可用記憶體容量下限自23GB修改為19GB。
2. 延長投標截止日至109年11月13日。
另提醒,押標金相關規定請參考投標須知,票據繳交者,抬頭應為「法務部調查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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