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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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2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26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款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印模單、切結書: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 報價單: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 標單: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七) 本校規格書(招標規範)與足以說明產品功能規格之資料,請加蓋廠商簽章及負責人簽章以示確認。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 親自領件:於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親至本校出納購買憑據至行政服務中心總務領取文件。
(二) 通信領件:限郵政匯票(受款人:臺灣觀光學院,並附署明收件人名稱)寄至: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268號行政服務中心總務收(需附回郵信封及快捷郵資150元)。
(三) 電子領標:電子領標廠商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截止收件期限前,掛號郵寄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268號行政服務中心總務收,逾時概不受理;或親自至本校領標或投標者,以本校上班時間為限(08:00-12:00、13:00-17:00)。
三、 招標文件售標及付款方式:每份售價$100元整,電子領標者免費。
四、 本案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分兩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具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身分者,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決標。
五、 支票及受款人抬頭請開立臺灣觀光學院,臺為正楷的「臺」,書寫錯誤將判以資格不符。
六、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七、 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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