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款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三、預算金額150萬以上應出具廠商信用之證明(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戶名需為廠商名稱)、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四、本校於招標文件中所檢附的各項投標文件資料(如投標廠商聲明書、規格書及其附件等等),投標時請加蓋廠商簽章及負責人簽章以示確認。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規格內容如有問題,請洽圖書組姜元媛組長,電話:02-22191131#5531。 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8:00 – 12:00、13:00 – 17:00〉至本校總務處領取。2、郵購領標方式:以限時掛號內附抬頭開立『財團法人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之新台幣貳佰元整郵局匯票(限用郵政匯票)及60元以上回郵信封或郵局便利袋(A4以上大小、請自行書寫公司地址及收件人)國內快遞郵資請自備貼足,並於信封上載明欲購買之購案編號及購案名稱,逕寄『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12號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總務處事務組 葉先生收』。 三、
其它
1.郵寄購買標單截止日期:112年3月15日〈本校收受以郵戳為憑〉。2.投標「郵寄」截止日期:112年3月21日下午5時正〈本校收受以郵戳為憑〉之前送達本校總務處,逾期自行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