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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希望能提供嬰幼兒友善的成長空間,提供孩子發展所需的學習活動及遊戲的空間。其設施設備規劃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9 條之規定設有辦公室、保健室、活動室、遊戲空間、盥洗衛生設備、廚房、寢室、調理台、護理台、沐浴台及其他與服務相關之必要設施設備。相關設施設備將符合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相關法令,並規劃符合嬰幼兒照顧所需之設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以工程顧問公司為主體者,需協同一位建築師。
(2)凡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E801060)、土木包工業(E102011)及各級營造業廠商(E101011)均可參加投標。
二、其餘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細規定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時間:自106年06月09日至106年06月27日下午17時止。
(二)方式: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100元
﹝開標地點﹞:本校會議室
﹝開標時間﹞:106年06月28日上午10時。
﹝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當日即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階段,評審委員會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評審須知),廠商應作備詢準備。
﹝決標方式﹞:最低價總價決標。
﹝押標金額度﹞:標價5%。
﹝聯絡人﹞:採購項目疑義請洽:
幼兒保育科蘇雅娟辦事員 電話:(02)2636-6799#3250 傳真:2636-8123
﹝採購項目﹞:臺北市關渡托嬰中心裝修統包工程採購案
(詳如評選須知及附件)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本案公告期間內,於上班時間開放現場供廠商實地勘查;如欲至現場勘查,請先電洽 02-28584180 分機 2161 總務處張忠義先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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