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一號(總務處採購組)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一號(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一號(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民國115年8月1日至民國1165年7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校招標時提供「學生團體保險給付項目規格」表,由廠商據以報價,得標後廠商與本校簽訂之學生團體保險契約內容,仍應報經財政部核定並有核定文號,始得生效。
二、預估學生人數約8500名,核銷時以決標單價乘以實際投保人數計算,並分上、下二學期分別支付。
三、近期理賠率資訊:(1)109學年度上學期:41%。(2)109學年度下學期:51%。(3)110學年度上學期:106%。(4)110學年度下學期:98%。(5)111學年度上學期:11%。(6)111學年度下學期:112%。(7)112學年度上學期:18%。(8)112學年度下學期:21%。(9)113學年度上學期:43%。(10)113學年度下學期:39%。(11)114學年度上學期:17%。(正確資訊仍以本校學務處資料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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