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繳納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8,400元整(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方式為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親送投標文件至萬能科技大學收發室(總務處文書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履約保證金額度
新台幣158,400元整(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方式為之),由得標商於決標後、履約前繳納至本校出納組
其他
一.廠商應郵寄或正式遞送投標文件至本校收發處(總務處文書組)
二,逾期罰款:每日計罰契約總價仟分之二
三,付款條件:完成驗收並待教育部補助款核撥後一次付清
四,提供一年免費到校保固服務(含工帶料)
五,保固保證金:契約總額之3%(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方式為之)),由得標商於履約後、請款前繳納至本校出納組
六,本案屬無人機設備採購,為確保資通安全,全機及零組件均不得為大陸廠牌製造,且應遵循本國相關法令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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