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繳納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押標金額度
總投標金額5%以上(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方式為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親送投標文件至萬能科技大學收發室(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格設立之相關廠商(請檢附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請檢附401表影本或繳款書等文件)。
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未附者將列為資格不符。
押標金額度_2
總投標金額之5%(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方式為之)
履約保證金額度
決標金額之5%(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方式為之),由得標商於決標後、履約前繳納至本校出納組
其他
一.廠商應郵寄或正式遞送投標文件至本校收發處(總務處文書組)
二,逾期罰款:每日計罰契約總價仟分之二
三,付款條件:完成驗收後一次付清
四,提供三年免費到校保固服務(含工帶料)
五,保固保證金:契約總額之5%(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方式為之)),由得標商於履約後、請款前繳納至本校出納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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