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05 已決標公告

108-食營系-格倫417烹調實習教室設備(14案合併)

私立靜宜大學 決標日:108/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廚星餐飲設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78,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890,000
決標折數
99.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私立靜宜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5 - 食品, 飲料及菸草處理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秋鳳
聯絡電話 (04)26328001#11362
機關代碼 3.10.90.8
單位名稱 私立靜宜大學
機關地址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聯絡人 陳秋鳳
聯絡電話 (04)26328001#11362
傳真號碼 (04)26319749
電子郵件信箱 cfchen@p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本校無無相關設備及人力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償公告於本校採購組網頁,請自行下載,並依規定時間內參與投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9 10:00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價之一定比率:5%以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中華民國108年12月15日止,履約保證金請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主管機關範本,但本校新增本校法規(如禁菸、交通法規、性別平等、個資及勞安規定)外加封面。
廠商資格摘要 1、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乙份或上網下載「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貴公司營業登記資料乙份。 2、違反採購法第101條所列之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 3、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且需附金融機構簽章證明之無退票記錄證明正本或影本(正本備查。查詢日於日開標日前四月內有效)。 4、押標金繳納證明(或附上支票)。 5、最近一期繳納稅證明(開標日前4個月內有效)。 6、承作能力證明文件。 (以上數量及內容請依標單內之「靜宜大學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之投標價請採新台幣計價。 2、標單文件公告於採購組網頁,請自行下載,並依文件內容於規定時間內參與投標。若有問題,請配合學校上班時間來電洽詢。 3、設備規範請依規範表(請注意修改處),並於現勘時注意須配合現場工程施作及現場老師要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靜宜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私立靜宜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秋鳳
聯絡電話
(04)26328001#11362
機關代碼
3.10.90.8
單位名稱
私立靜宜大學
機關地址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聯絡人
陳秋鳳
聯絡電話
(04)26328001#11362
傳真號碼
(04)26319749
電子郵件信箱
cfchen@p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本校無無相關設備及人力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償公告於本校採購組網頁,請自行下載,並依規定時間內參與投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8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9 10:00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價之一定比率:5%以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中華民國108年12月15日止,履約保證金請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主管機關範本,但本校新增本校法規(如禁菸、交通法規、性別平等、個資及勞安規定)外加封面。
廠商資格摘要
1、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乙份或上網下載「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貴公司營業登記資料乙份。 2、違反採購法第101條所列之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 3、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且需附金融機構簽章證明之無退票記錄證明正本或影本(正本備查。查詢日於日開標日前四月內有效)。 4、押標金繳納證明(或附上支票)。 5、最近一期繳納稅證明(開標日前4個月內有效)。 6、承作能力證明文件。 (以上數量及內容請依標單內之「靜宜大學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之投標價請採新台幣計價。 2、標單文件公告於採購組網頁,請自行下載,並依文件內容於規定時間內參與投標。若有問題,請配合學校上班時間來電洽詢。 3、設備規範請依規範表(請注意修改處),並於現勘時注意須配合現場工程施作及現場老師要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靜宜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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