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臺北市華岡路55號
聯絡電話
(02) 28610511 #13204
電子郵件信箱
changsh@staff.pccu.edu.tw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36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總標價百分之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華岡路5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校目前使用之契約書條文內容,為本校法律顧問參考契約範本所簡列之制式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1. 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採購案相關之國內外廠商)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3.信用證明文件【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廠商於截標期限前自行下載(web.pcc.gov.tw)投標時須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請專人送達或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請自行估算郵遞時程)【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