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ang-yh@asia.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NT$200元整,至出納組繳納現金或郵局匯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單(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上班時間內(8:00-12:00am,13:10-17:10pm)先到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後憑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組不具名領取;
2.郵購: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欲購買本案購案名稱及案號。招標文件工本費應開具受款人「財團法人亞洲大學」之郵政匯票及附上貼足限時掛號郵票(郵資67元)之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應依郵局規定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逾期概不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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