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883 已決標公告

布邊車、併縫車、單針平車、釘扣機、商用刺繡縫紉機及腳架等設備一批

嶺東科技大學 決標日:105/1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鈜縫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98,500
原始預算
$ 5,338,000
底價金額
$ 4,531,000
決標折數
94.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嶺東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4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6 - 製造紡織品, 服裝及皮革產品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琬瑀
聯絡電話 (04)23892088#1812
機關代碼 3.10.90.43
單位名稱 嶺東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
聯絡人 曾琬瑀
聯絡電話 (04)23892088#1812
傳真號碼 (04)23823587
電子郵件信箱 tseng581@teamail.l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28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尚未施行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總務處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8 09:00
開標時間 105/11/18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總務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自認能於履約期限內完成並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事者,請檢附: 1.具本案採購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戶名需為廠商名稱、以資料截止日往前追溯)、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設備配電需下列證明: (1)室內配線技術士或電匠證照。 (2)丙級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證照。 (3)紅外線熱像儀檢驗師相關證明。 5.詳如投標須知及規範。 ※以上證明文件於開標時間內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得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領標:於本校辦公時間內內親至總務處事務組領取。 (2)郵遞領標:請附新台幣72元郵票之A4大小回郵信封,及新台幣100元招標文件費用,以掛號寄至總務處事務組(請注意截止投標時間)。 2.報價超過預算者,視為廠商資格不符。 3.投標廠商未到場參與開標者,則視同放棄辦理說明、減價及比減價等各項權利,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為決標對象。 4.採購項目如有綠色環保標章產品,得標廠商於採購時得優先。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機械設備器具源頭管理及型式驗證(第7條至第9條)內容辦理。 6.對本校規格有疑問者請電詢請購人:服飾設計系張乃懿老師/聯絡電話:04-23892088(分機)3912 ※開標當日因台中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時間開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代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嶺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嶺東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琬瑀
聯絡電話
(04)23892088#1812
機關代碼
3.10.90.43
單位名稱
嶺東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
聯絡人
曾琬瑀
聯絡電話
(04)23892088#1812
傳真號碼
(04)23823587
電子郵件信箱
tseng581@teamail.l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28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尚未施行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總務處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8 09:00
開標時間
105/11/18 10: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總務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自認能於履約期限內完成並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事者,請檢附: 1.具本案採購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戶名需為廠商名稱、以資料截止日往前追溯)、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設備配電需下列證明: (1)室內配線技術士或電匠證照。 (2)丙級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證照。 (3)紅外線熱像儀檢驗師相關證明。 5.詳如投標須知及規範。 ※以上證明文件於開標時間內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得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領標:於本校辦公時間內內親至總務處事務組領取。 (2)郵遞領標:請附新台幣72元郵票之A4大小回郵信封,及新台幣100元招標文件費用,以掛號寄至總務處事務組(請注意截止投標時間)。 2.報價超過預算者,視為廠商資格不符。 3.投標廠商未到場參與開標者,則視同放棄辦理說明、減價及比減價等各項權利,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為決標對象。 4.採購項目如有綠色環保標章產品,得標廠商於採購時得優先。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機械設備器具源頭管理及型式驗證(第7條至第9條)內容辦理。 6.對本校規格有疑問者請電詢請購人:服飾設計系張乃懿老師/聯絡電話:04-23892088(分機)3912 ※開標當日因台中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時間開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代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嶺東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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