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000714 已決標公告

護理系智能教學設備

弘光科技大學 決標日:111/06/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80,000
原始預算
$ 1,720,000
底價金額
$ 1,590,000
決標折數
99.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弘光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3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玟穎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5
機關代碼 3.10.90.34
單位名稱 護理系(所)
機關地址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聯絡人 陳玟穎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5
傳真號碼 (04)26311134
電子郵件信箱 shop@web.hk.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72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提供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11)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本校納管組(A111)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4 09:00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行政大樓四樓人文講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1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9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表)或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出具單位: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 2.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3.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4.查覆單上應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至本校「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111)」納管組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後,憑收據至總務處(A211)領取。 投遞方式索取: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另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資60元)。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電話:04-26318652分機1705陳小姐,傳真:04-2631113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弘光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玟穎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5
機關代碼
3.10.90.34
單位名稱
護理系(所)
機關地址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聯絡人
陳玟穎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5
傳真號碼
(04)26311134
電子郵件信箱
shop@web.hk.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72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提供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11)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本校納管組(A111)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4 09:00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行政大樓四樓人文講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1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9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表)或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出具單位: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 2.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3.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4.查覆單上應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至本校「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111)」納管組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後,憑收據至總務處(A211)領取。 投遞方式索取: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另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資60元)。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電話:04-26318652分機1705陳小姐,傳真:04-2631113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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