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00007 已決標公告

108學年度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統一採購

弘光科技大學 決標日:108/06/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洋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30,000
原始預算
$ 4,210,621
底價金額
$ 3,450,000
決標折數
99.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弘光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3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淑惠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3
機關代碼 3.10.90.34
單位名稱 全校各單位
機關地址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聯絡人 周淑惠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3
傳真號碼 (04)26311134
電子郵件信箱 shop@web.hk.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項目: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期間:截至109年7月31日止。 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數量:不得逾40組(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727,80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7
原公告日 108/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使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本校出納組A111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1 17:00
開標時間 108/07/02 13:00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生活應用大樓LB207(7-11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11室(7/1請送至NB107))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8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需具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零售業、電腦設備安裝等其中一項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表、影本)或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並符合下列規定: 1.出具單位: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 2.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3.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4.查覆單上應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至本校「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111室)」出納組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後,憑收據至總務處(A211室)領取。 投遞方式索取: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另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資60元)。 領取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27日16:00止。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電話:04-26318652分機1703周小姐,傳真:04-26311134。 修訂採購規範表注意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弘光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淑惠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3
機關代碼
3.10.90.34
單位名稱
全校各單位
機關地址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聯絡人
周淑惠
聯絡電話
(04)26318652#1703
傳真號碼
(04)26311134
電子郵件信箱
shop@web.hk.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項目: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期間:截至109年7月31日止。 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數量:不得逾40組(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727,80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27
原公告日
108/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使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本校出納組A111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1 17:00
開標時間
108/07/02 13:00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生活應用大樓LB207(7-11旁)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11室(7/1請送至NB107))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8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需具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零售業、電腦設備安裝等其中一項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表、影本)或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並符合下列規定: 1.出具單位: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 2.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3.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4.查覆單上應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至本校「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111室)」出納組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後,憑收據至總務處(A211室)領取。 投遞方式索取: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另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資60元)。 領取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27日16:00止。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電話:04-26318652分機1703周小姐,傳真:04-26311134。 修訂採購規範表注意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