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電子郵件信箱
shop@web.hk.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本校出納組A101室繳納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N504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01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需具電腦通訊網路施工佈線工程或電腦設備安裝業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表)或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出具單位: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
2.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3.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4.查覆單上應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審查:上午9時,投標廠商得出席,資格或規格審查有問題時,投標廠商得提出說明。
比價會議:上午10時30分,逾時不得參與比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至本校「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中棲路34號)A101室」出納組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後,憑收據至總務處(A201室)領取。
投遞方式索取: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另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資45元) 。
領取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2日16:00止。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電話:04-26318652分機1703周小姐,傳真:04-2631113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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