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mayday@csm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先至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後再至採購組領取標單)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正心樓7樓0721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總務處採購組(正心樓0616室)
履約期限
113年8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7月31日24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第一次開標除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三家合格廠商投標,即依所定時間開標決標,第一次開標,因未滿家數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款家數廠商之限制。
(二)本採購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未得標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依本校請款流程無息退還予廠商。
(四)本採購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廠商投標標價應為每人單價。
(五)投保對象:具有本校學籍之學生。
(六)免繳保費條款:
(1)免繳學雜費學生(係指低收入戶持有戶藉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證明者,含重度、極重度殘障學生及重度、極重度殘障人士之子女,惟不含公費生。)
(2)原住民身份學生。
(七)投標時請另檢附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備查)之保險條款。
(八)符合免繳保費條款之學生,由教育部一學年補助每名313元,其差額由廠商吸收。
(九)招標規範內容問題請洽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姚小姐(專線04-3609-74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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