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U109-217 已截止

全自動顯微影像分析系統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公告日:110/03/30 截止日:110/04/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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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04/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 27361661 #2312
機關代碼 3.10.90.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吳興街250號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 27361661 #2312
傳真號碼 (02) 27361661
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tm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4/06 17:00
開標時間 110/04/06 17: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以投標標價之一定比率:5%(千元以下免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事務組劉小姐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及標單、契約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購案特性,就主管機關訂頒之範本參酌部分條款,擇適合者引用或修正後納入本校自訂範本業經法務審閱。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經第一次公告後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投標,宣告流標並作成無法決標公告。採電子領標方式,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開標方式採二段式: (1)第一階段開資格標進行資、規格審查,開標時投標廠商得免派員參與。審查後如有需投標廠商另行補充或釋疑部份,投標廠商應於接獲本校通知之日起三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提供,如逾期或補充後經本校審查仍不合格,則視同資格不符,不得參加後續第二階段比議價。 (2)第二階段開價格標進行比議價,已通過第一階段資、規格審查之投標廠商,須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攜帶公司大小章、授權書及押標金收據參與第二階段比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比議價日期及地點將視投標及審標狀況另行通知。 2.餘詳投標須知,以上資料若有任何更動,以最新公告日為主。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請廠商務必先自主健康管理(無發燒)。洽公當日於本校校門口或口腔大樓側門完成訪客登記後方可入校,進入室內空間洽公時請全程配戴口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4/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90.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 27361661 #2312
機關代碼
3.10.90.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吳興街250號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 27361661 #2312
傳真號碼
(02) 27361661
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tm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4/06 17:00
開標時間
110/04/06 17: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以投標標價之一定比率:5%(千元以下免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事務組劉小姐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及標單、契約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購案特性,就主管機關訂頒之範本參酌部分條款,擇適合者引用或修正後納入本校自訂範本業經法務審閱。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經第一次公告後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投標,宣告流標並作成無法決標公告。採電子領標方式,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開標方式採二段式: (1)第一階段開資格標進行資、規格審查,開標時投標廠商得免派員參與。審查後如有需投標廠商另行補充或釋疑部份,投標廠商應於接獲本校通知之日起三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提供,如逾期或補充後經本校審查仍不合格,則視同資格不符,不得參加後續第二階段比議價。 (2)第二階段開價格標進行比議價,已通過第一階段資、規格審查之投標廠商,須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攜帶公司大小章、授權書及押標金收據參與第二階段比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比議價日期及地點將視投標及審標狀況另行通知。 2.餘詳投標須知,以上資料若有任何更動,以最新公告日為主。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請廠商務必先自主健康管理(無發燒)。洽公當日於本校校門口或口腔大樓側門完成訪客登記後方可入校,進入室內空間洽公時請全程配戴口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4/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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