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U109-081 已決標公告

神經外科CUSA超音波震碎吸引儀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決標日:109/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暘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620,000
決標折數
99.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61661#2312
機關代碼 3.10.90.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61661#2312
傳真號碼 (02)27361661
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tm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 外交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9/11/27 17: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以投標標價之一定比率:5%(千元以下免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事務組劉小姐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及標單、合約書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校依採購案特性參酌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部分條款後,已自訂制式契約範本,並業經校內法務審閱。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經第一次公告後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投標,宣告流標並作為無法決標公告。現續行第二次公告,採電子領標方式,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開標方式採二段式: (1)第一階段開資格標進行資、規格審查,開標時投標廠商得免派員參與。審查後如有需投標廠商另行補充或釋疑部份,投標廠商應於接獲本校通知之日起二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提供,如逾期或補充後經本校審查仍不合格,則視同資格不符,不得參加後續第二階段比議價。 (2)第二階段開價格標進行比議價,已通過第一階段資、規格審查之投標廠商,須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攜帶公司大小章、授權書及押標金收據參與第二階段比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比議價日期及地點將視投標及審標狀況另行通知。 2.餘詳投標須知,以上資料若有任何更動,以最新公告日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90.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61661#2312
機關代碼
3.10.90.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聯絡人
劉又溱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61661#2312
傳真號碼
(02)27361661
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tm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3 外交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9/11/27 17: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以投標標價之一定比率:5%(千元以下免計)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一樓總務處事務組劉小姐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及標單、合約書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校依採購案特性參酌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部分條款後,已自訂制式契約範本,並業經校內法務審閱。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經第一次公告後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投標,宣告流標並作為無法決標公告。現續行第二次公告,採電子領標方式,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開標方式採二段式: (1)第一階段開資格標進行資、規格審查,開標時投標廠商得免派員參與。審查後如有需投標廠商另行補充或釋疑部份,投標廠商應於接獲本校通知之日起二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內提供,如逾期或補充後經本校審查仍不合格,則視同資格不符,不得參加後續第二階段比議價。 (2)第二階段開價格標進行比議價,已通過第一階段資、規格審查之投標廠商,須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攜帶公司大小章、授權書及押標金收據參與第二階段比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比議價日期及地點將視投標及審標狀況另行通知。 2.餘詳投標須知,以上資料若有任何更動,以最新公告日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臺北醫學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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