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台北市104中山北路三段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hlhuang@gm.t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台北市104中山北路三段40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台北市104中山北路三段40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規格疑義與技術諮詢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技術規格聯絡人: 化生系詹小姐
聯絡電話: (02) 2182-2928 分機 6272
二、 投標封套標示與密封
密封要求: 投標文件(含資格證明文件及標單)應裝入不透明之信封或包裝內妥善密封。
印章要求: 標單及相關報價文件請務必加蓋公司大章(印鑑)及負責人小章,未蓋章者視為無效標。
外封標示: 外標封請清楚醒目標示「投標文件」字樣,並註明以下資訊:
案號、案名、投標廠商名稱、地址、聯絡人及電話。
三、 投標文件遞送
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將投標文件依下列方式送達:
收件人: 大同大學總務處 黃先生
遞送方式: 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 40 號)。
備註:請廠商自行考量郵遞時間,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四、 廠商入校交通說明
本校校區內不開放外車入校停車。
停車資訊: 建議廠商可將車輛停放至「大同大學新德惠大樓收費停車場」(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 7-1 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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