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107-022O 已截止

107學年度通識教育中心初級救護技術員委外訓練勞務採購案

私立真理大學 公告日:108/06/04 截止日:108/06/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00,000

押標金
$ 1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6/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私立真理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阮陳蓮
聯絡電話 (02)26212121#1351
機關代碼 3.10.90.22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聯絡人 阮陳蓮
聯絡電話 (02)26212121#1351
傳真號碼 (02)26205236
電子郵件信箱 au1558@mail.a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設備條件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每家廠商限領一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6/12 10:30
開標地點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符合「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者,檢附證明文件後均可參加投標。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各級衛生、消防主管機關。 2.設有醫療、衛生、消防等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應檢附教育部統計處公告之最新版本各級學校名錄(大專校院),及大專校院科系別概況表或學校醫療、衛生、消防等相關科系官方網站首頁畫面擷取圖;各級學名錄及科系別概況表得以節錄方式檢附。 3.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之機關(構)或團體:應檢附機構或團體之設立許可或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依法不須設立許可或登記者則免),及衛生福利部許可機構(團體)為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機構(團體)之公函(有效期間內)。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真理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私立真理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阮陳蓮
聯絡電話
(02)26212121#1351
機關代碼
3.10.90.22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聯絡人
阮陳蓮
聯絡電話
(02)26212121#1351
傳真號碼
(02)26205236
電子郵件信箱
au1558@mail.a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設備條件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每家廠商限領一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6/12 10:30
開標地點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符合「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者,檢附證明文件後均可參加投標。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各級衛生、消防主管機關。 2.設有醫療、衛生、消防等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應檢附教育部統計處公告之最新版本各級學校名錄(大專校院),及大專校院科系別概況表或學校醫療、衛生、消防等相關科系官方網站首頁畫面擷取圖;各級學名錄及科系別概況表得以節錄方式檢附。 3.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之機關(構)或團體:應檢附機構或團體之設立許可或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依法不須設立許可或登記者則免),及衛生福利部許可機構(團體)為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機構(團體)之公函(有效期間內)。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真理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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