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22嘉義縣大林鎮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至機關首頁-採購公告自行下載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機關首頁-採購公告自行下載領標。
開標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總務處事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郵政代辦所或送至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35工作日;授權需自109年2月1日起計一年。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需包含營業項目:1.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2.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4.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5.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足資履約行業證明。
二、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401表)。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稅者應出具切結書。
三、無退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三年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財報或金融徵信機構出具信用證明等。
四、非屬政府採購法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或於開標當日檢附非機關採購規格之相關投標資料,若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該廠商;如履約後發現,視同違約論,機關得減價收受及沒收保證金。
二、本採購規範訂定及負責人:資訊中心-郭文壽組長,電話05-2721001轉分機1514;採購程序、招標文件或其他疑異議請洽05-2721001轉1371總務處楊小姐。
三、履約品項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並遵循國安相關法規。
四、押標金抬頭:南華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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