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U105001503 已決標公告

自動計讀三軸試驗儀

私立南華大學 決標日:106/05/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文昌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0,000
原始預算
$ 1,180,000
底價金額
$ 1,0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私立南華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2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佳燕
聯絡電話 (05)2721001#1371
機關代碼 3.10.90.2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22嘉義縣大林鎮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聯絡人 楊佳燕
聯絡電話 (05)2721001#1371
傳真號碼 (05)2720680
電子郵件信箱 yem@mail.n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1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19
原公告日 106/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至機關首頁-採購公告 自行下載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機關首頁-採購公告 自行下載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26 17:00
開標時間 106/05/31 10:00
開標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60工作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營利事業證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二.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稅者應出具切結書。 三、須檢附產品型錄、圖說、規格、資料及足供審查資料及須知規範提及應繳文件。 四、廠商如曾經履約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無退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財報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信用證明等且非工程會依採購法第101條刊載履約不良廠商。 二、廠商得標後應提出原出廠證明及具維修能力證明。 三、本採購規範訂定及負責人:永續中心 洪耀明老師 電話05-2721001;採購程序、招標文件或其他疑異議請洽05-2721001轉1371總務處楊佳燕小姐。 四、押標金抬頭:南華大學。 五、本案保固期:二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華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私立南華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佳燕
聯絡電話
(05)2721001#1371
機關代碼
3.10.90.2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22嘉義縣大林鎮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聯絡人
楊佳燕
聯絡電話
(05)2721001#1371
傳真號碼
(05)2720680
電子郵件信箱
yem@mail.n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1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19
原公告日
106/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至機關首頁-採購公告 自行下載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機關首頁-採購公告 自行下載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26 17:00
開標時間
106/05/31 10:00
開標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10鄰南華路一段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60工作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營利事業證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二.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稅者應出具切結書。 三、須檢附產品型錄、圖說、規格、資料及足供審查資料及須知規範提及應繳文件。 四、廠商如曾經履約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無退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財報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信用證明等且非工程會依採購法第101條刊載履約不良廠商。 二、廠商得標後應提出原出廠證明及具維修能力證明。 三、本採購規範訂定及負責人:永續中心 洪耀明老師 電話05-2721001;採購程序、招標文件或其他疑異議請洽05-2721001轉1371總務處楊佳燕小姐。 四、押標金抬頭:南華大學。 五、本案保固期:二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華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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