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0904122 已決標公告

X光繞射儀1套

朝陽科技大學 決標日:109/04/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百德科技儀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3,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4)23323000#6101
機關代碼 3.10.90.18
單位名稱 採購組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4)23323000#6101
傳真號碼 (04)23742398
電子郵件信箱 mlhuang@cy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4/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建置相關系統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採公開販售及郵遞方式辦理。請親自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5/07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8月31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持有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如為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則繳交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限國內廠商) 3、持有非拒絕往來戶或近一期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影印本)。 4、押標金(以現金、銀行本行本票或支票、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據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方式繳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採公開發售及郵遞方式辦理。請親 自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新台幣200元,取據後至本校總務處採購組領取。或以郵局匯票200元(抬頭「朝陽科技大學」)寄達本校(校址: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總務處採購組,請附回郵大信封並應註明郵購購案名稱、回郵地址及收件人名稱。(郵資85元)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八條及規定,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止,即自中華民國109年4月23日上午8時00分起至109年5月6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投標截止日期:各投標廠商請於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前,使用本校所發統一標單,以毛筆、鋼筆或原子筆(請勿使用鉛筆)逐項填寫清晰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裝入本校所發之統一標封予以密封,並於封口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以限時掛號信件寄達本校總務處採購組(投標人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本校概不負責)。若親自送標或過時以及非使用本校所發之信封均拒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朝陽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4)23323000#6101
機關代碼
3.10.90.18
單位名稱
採購組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聯絡人
黃美玲
聯絡電話
(04)23323000#6101
傳真號碼
(04)23742398
電子郵件信箱
mlhuang@cy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4/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建置相關系統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採公開販售及郵遞方式辦理。請親自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5/07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8月31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持有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如為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則繳交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限國內廠商) 3、持有非拒絕往來戶或近一期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影印本)。 4、押標金(以現金、銀行本行本票或支票、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據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方式繳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採公開發售及郵遞方式辦理。請親 自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新台幣200元,取據後至本校總務處採購組領取。或以郵局匯票200元(抬頭「朝陽科技大學」)寄達本校(校址: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總務處採購組,請附回郵大信封並應註明郵購購案名稱、回郵地址及收件人名稱。(郵資85元)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八條及規定,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止,即自中華民國109年4月23日上午8時00分起至109年5月6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投標截止日期:各投標廠商請於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前,使用本校所發統一標單,以毛筆、鋼筆或原子筆(請勿使用鉛筆)逐項填寫清晰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裝入本校所發之統一標封予以密封,並於封口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以限時掛號信件寄達本校總務處採購組(投標人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本校概不負責)。若親自送標或過時以及非使用本校所發之信封均拒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朝陽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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