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rchsoff@ch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500元至本校出納組繳費;郵寄請附上國內快捷郵票或郵資25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須為本案標的物營業項目(資訊軟體服務業)有關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FLUKE CCTT認證證書、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乙張、丙級網路架設技術士。(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本校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2)投標廠商提出之定型化產品型錄或說明書,應避免附有任何與商業條款有關文字,如附有此等文字,視同未附記。
(3)郵購招標文件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工本費概不退還。
(4)郵購者掛號郵寄新竹市五福路二段707號『中華大學採購財管組』收,封面請註明『購買招標文件』及『案號』字樣並附上工本500元及國內快捷郵票或郵資250元。本組於收到該款項後,隨即以國內快捷寄發全套招標文件。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務必繕寫清楚,否則無法投遞者恕不負責。
(5)廠商投標時一律使用本校販售之投標文件(不得影印掃描)投標且不得使用前次招標文件,違者一律判不合格。
(6)本校所發之招標文件,廠商應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校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如有規格疑義請洽中華大學圖資處系統網路組-江漢清 電話:03-5186233。
(7)本採購使用政府單位之獎勵、補助經費辦理,廠商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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