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gapurchase@saturn.yzu.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103,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否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一館七樓1710A開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新台幣3,000元整 (投標廠商應將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投標廠商如以現金繳納,須先繳納至本校總務處收費櫃檯,並將繳款收據放置於投標文件內,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投標。)
二、保固年限:1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或投標)]:
一、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6:00〉至本校總務處領/投標。
二、郵寄方式:請於外信封上載明欲購買之標單編號,逕寄『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劉小姐收』;信封內需附1.抬頭開立『元智大學』之新台幣200元郵局匯票、2.回郵信封(至少A4大小、請自行書寫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以及聯絡資訊)〈郵資約NTD67〉請自備並先貼足。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採購內容]:筆記型電腦*1、組裝伺服器*1。
[備註]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欲購買標單、參與投/開標廠商配戴口罩、進行實聯制登錄以及配合其他相關防疫措施,謝謝。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新台幣3,000元整 (投標廠商應將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投標廠商如以現金繳納,須先繳納至本校總務處收費櫃檯,並將繳款收據放置於投標文件內,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投標。)
二、保固年限:1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或投標)]:
一、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6:00〉至本校總務處領/投標。
二、郵寄方式:請於外信封上載明欲購買之標單編號,逕寄『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劉小姐收』;信封內需附1.抬頭開立『元智大學』之新台幣200元郵局匯票、2.回郵信封(至少A4大小、請自行書寫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以及聯絡資訊)〈郵資約NTD67〉請自備並先貼足。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採購內容]:筆記型電腦*1、組裝伺服器*1。
[備註]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欲購買標單、參與投/開標廠商配戴口罩、進行實聯制登錄以及配合其他相關防疫措施,謝謝。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或投標)
一、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6:00〉至本校總務處領/投標。
二、郵寄方式:請於外信封上載明欲購買之標單編號,逕寄『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劉小姐收』;信封內需附1.抬頭開立『元智大學』之新台幣200元郵局匯票、2.回郵信封(至少A4大小、請自行書寫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以及聯絡資訊)〈郵資約NTD67〉請自備並先貼足。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
備註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欲購買標單、參與投/開標廠商配戴口罩、進行實聯制登錄以及配合其他相關防疫措施,謝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元智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446204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5點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