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G106007 已決標公告

雷射&LED混合式投影機(含安裝及設定調整)16組

私立元智大學 決標日:106/09/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景懋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8,320
原始預算
$ 568,000
底價金額
$ 490,000
決標折數
99.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私立元智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4638800#2018
機關代碼 3.10.90.10
單位名稱 私立元智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4638800#2018
傳真號碼 (03)4638900
電子郵件信箱 gapurchase@saturn.yz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6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26 09: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4:55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一館七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新台幣17,000元整 (投標廠商應將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投標廠商如以現金繳納,須先繳納至本校總務處收費櫃檯,並將繳款收據放置於投標文件內,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投標。) 二、保固年限:1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或投標) 一、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6:00〉至本校總務處領/投標。 二、郵寄方式:請於外信封上載明欲購買之標單編號,逕寄『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劉小姐收』;信封內需附1.抬頭開立『元智大學』之新台幣200元郵局匯票、2.回郵信封(至少A4大小、請自行書寫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以及聯絡資訊)〈郵資約NTD67〉請自備並先貼足。
採購內容 雷射&LED混合式投影機(含安裝及設定調整)*16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元智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私立元智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10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4638800#2018
機關代碼
3.10.90.10
單位名稱
私立元智大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4638800#2018
傳真號碼
(03)4638900
電子郵件信箱
gapurchase@saturn.yz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6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26 09: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4:55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一館七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新台幣17,000元整 (投標廠商應將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投標廠商如以現金繳納,須先繳納至本校總務處收費櫃檯,並將繳款收據放置於投標文件內,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投標。) 二、保固年限:1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或投標)
一、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6:00〉至本校總務處領/投標。 二、郵寄方式:請於外信封上載明欲購買之標單編號,逕寄『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元智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劉小姐收』;信封內需附1.抬頭開立『元智大學』之新台幣200元郵局匯票、2.回郵信封(至少A4大小、請自行書寫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以及聯絡資訊)〈郵資約NTD67〉請自備並先貼足。
採購內容
雷射&LED混合式投影機(含安裝及設定調整)*16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私立元智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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