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11200350 已決標公告

市定古蹟東海大學原藝術中心修復工程監造及工作報告書

東海大學 決標日:112/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世超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47,343
原始預算
$ 4,847,34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東海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筱嵩
聯絡電話 (04)23590121#25506
機關代碼 3.10.90.1
單位名稱 保管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
聯絡人 游筱嵩
聯絡電話 (04)23590121#25506
傳真號碼 (04)23594629
電子郵件信箱 luke19940727@t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47,34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33.38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補助金額 4,847,34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19
原公告日 112/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保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須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1/09 10: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校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配合工程進度,參需求規範書 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需求內容不適用物調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影本。 (3)建築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技師事務所: (1)負責人技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影本。 (3)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一)檢附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文件影本。 (二)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另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三)上述應檢附資格文件(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四)以上及「投標須知六十四條」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六條 註:更正公告修正價格納入評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東海大學
機關代碼 3.10.90.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筱嵩
聯絡電話
(04)23590121#25506
機關代碼
3.10.90.1
單位名稱
保管組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
聯絡人
游筱嵩
聯絡電話
(04)23590121#25506
傳真號碼
(04)23594629
電子郵件信箱
luke19940727@t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47,34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33.38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補助金額
4,847,34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19
原公告日
112/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保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須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1/09 10: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校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配合工程進度,參需求規範書 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需求內容不適用物調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影本。 (3)建築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技師事務所: (1)負責人技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影本。 (3)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一)檢附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文件影本。 (二)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另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三)上述應檢附資格文件(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四)以上及「投標須知六十四條」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六條 註:更正公告修正價格納入評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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