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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合格之 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 3級者,不予決標該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開 標 時 間:民國112年11月7日9時。
2.評 選會 或審查會時間:民國112年11月9日14時。
3.價 格 標 開 標 時 間:民國112年11月10日15時。
4.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5.詢問本案事項請電07-3800089轉分機8686曹先生。
6.需檢附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 3級者,於審標時發現,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當年度營造同業工會會員證」。前述證明文件未依檢附者,列為無效標。
特別提醒事項:
1.請投標廠商於領標後,隨時注意等標期間招標機關是否刊出更正公告(投標期限展延、內容更動、其他)等情況,以便及時下載更正後招標文件,以確保領標文件正確性。
2.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廠商需將憑據檔內容之書面資料列印置於標封內。最低標廠商未付者需舉證有電子領標之屬實。
3.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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