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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廠商履約服務狀況及機關需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採限制性招標續約,並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本案須配合工程案擴充「無塵室高架地板」之項目執行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其擴充金額上限為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32萬2,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履約期限
本案得標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自決標日起至『113-114年中訓場「化學品裝卸廠及廠房模擬設施」採購案』全部設施驗收合格及廠商取得相關證照、移交洽辦機關,且無待解決事項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中華民國政府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附加說明
(一)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須為中華民國政府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 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4.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1.截標時間及投標方式: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1月11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寄至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或專人送達總務處「文書組」投標。
2.開標時間及地點:
(1)第一階段開標及廠商資格審查:113年11月12日下午14時00分。
(2)第二階段評選作業: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第三階段議價程序:第二階段評選後由機關通知議價日期,擇符合需要之廠商,依序辦理議價。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停止辦公,將其順延次一辦公日同時間代之。
4.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