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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保留增購金額上限為本採購案之標餘款(=預算金額
-決標金額)。擬增購項目以校區變電站之工程項目及設備為
優先,與原契約項目相同者,以原契約單價核算。其他條件依
原有契約規定。保留增購期限為契約生效日起至工程驗收結算
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
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如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以此作為證明文件為
無效標。
■甲級電器承裝業:
(1)承裝商登記執照。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 截標時間及投標方式:
投標文件須於108年9月9日上午8時30分,以郵寄至本校「營繕組」或專人送達本組「文書組」投標。
(2) 開標時間及地點:
第一階段資格標:108年9月9日上午9時30分,於總務處開標室開標。
第二階段評選作業:於第一階段資格標開標時公布評選時間。
第三階段擇符合需要之廠商者,依序辦理議價程序。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停止辦公,將其
順延次一辦公日同時間代之。
4.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
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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