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1102000233 已決標公告

CNC影像測量系統-畫像測定機QV-ACTTVE1台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決標日:110/10/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大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0,000
原始預算
$ 1,152,888
底價金額
$ 956,000
決標折數
99.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m12116@nt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11,73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校出納組繳200元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3 17:00
開標時間 110/10/14 14:00
開標地點 行政大樓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4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法人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目的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因應疫情影響,本案將依工程會110年5月1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示保留下述作法: (1)如受疫情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得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亦得依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決定採同步視訊方式辦理開標;另如有優先減價或比減價之必要,為確保競爭之公平性及避免爭議,仍以現場方式辦理為原則,並得依前揭內容決定是否暫緩等。 2.截標日如遇天災或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停止上班時(以本校所在之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為準),截標日順延(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日則另行通知(各投標廠商亦應主動向本校承辦人查詢)。 3.為確保投標廠商權益,投標廠商應保持聯絡電話暢通(標封請留市話及手機),以利即時通知開決標作業調整措施。 4.更正說明:案名之「QV-ACTTVE」為誤植,標單規格項次一所列「QV-ACTIVE」為正確內容,請投標廠商以「QV-ACTIVE」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m12116@nt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511,73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校出納組繳200元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3 17:00
開標時間
110/10/14 14:00
開標地點
行政大樓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4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法人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目的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因應疫情影響,本案將依工程會110年5月1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示保留下述作法: (1)如受疫情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得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亦得依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決定採同步視訊方式辦理開標;另如有優先減價或比減價之必要,為確保競爭之公平性及避免爭議,仍以現場方式辦理為原則,並得依前揭內容決定是否暫緩等。 2.截標日如遇天災或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停止上班時(以本校所在之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為準),截標日順延(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日則另行通知(各投標廠商亦應主動向本校承辦人查詢)。 3.為確保投標廠商權益,投標廠商應保持聯絡電話暢通(標封請留市話及手機),以利即時通知開決標作業調整措施。 4.更正說明:案名之「QV-ACTTVE」為誤植,標單規格項次一所列「QV-ACTIVE」為正確內容,請投標廠商以「QV-ACTIVE」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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