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ei229@ntut.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校出納組繳200元文件費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行政大樓七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至少符合C製造業、E營造及工程業、F批發、零售及餐飲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其中一項。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標:.即日起至108年12月8日上班時間至事務組購買(領標不需檢驗證件)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文件費100元(電子領標所須軟體及硬體設備或相容系統為pc486以上、win95win98以上、領標作業軟體、瀏覽器、印表機,文件版權為本校所有不得任意複製、篡改、剪裁、抄襲,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列印投標文件者需以A4白色紙張列印)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校出納組繳200元文件費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原則。(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說明及減價權)
其他
一、規格不清楚請機械系池婉華小姐分機2002。
二、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停止上班時(以本校所在之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為準)
順延時間因受限無法及時上傳公報將公告於門首,各投標廠商應主動向本校承辦人查詢。
三、依採購法第41條文件內容若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等標期三日內以書面向本校請求釋疑,本校應於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為適當之處理,並將釋疑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疑義之廠商。
四、依採購法第75條若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校通知或本校公告之次日起十日,本校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49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台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教育部稽核小組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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