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334-02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水電類預約式單價維修服務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決標日:115/03/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電新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18,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1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宗馨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4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蘇宗馨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4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sjstar@nt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教學區擴充金額920,000元及宿舍區560,000元。 (2)教學區擴充期間90日曆天及宿舍區90日曆天。 (3)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4)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行政大樓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校園維護修繕服務品質及效能且減少惡性競爭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校園維護修繕服務品質及效能且減少惡性競爭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樣稿)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載明其名稱、負責⼈或代表⼈姓名、 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 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 2.本公告係就尚未決標品項「宿舍區」續⾏招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宿舍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宗馨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4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蘇宗馨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4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sjstar@nt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教學區擴充金額920,000元及宿舍區560,000元。 (2)教學區擴充期間90日曆天及宿舍區90日曆天。 (3)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4)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行政大樓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校園維護修繕服務品質及效能且減少惡性競爭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校園維護修繕服務品質及效能且減少惡性競爭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樣稿)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載明其名稱、負責⼈或代表⼈姓名、 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 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 2.本公告係就尚未決標品項「宿舍區」續⾏招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宿舍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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