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338-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校園水電類預約式單價維護(修)開口契約」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決標日:110/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7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9.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恪威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8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劉恪威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8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wilson@ntut.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0-1338-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24
原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臺北市或毗鄰縣市之乙級電氣承裝業、配管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特別說明,特別說明之契約效力優於所有招標文件。 2、颱風期間,必須配合本校緊急應變中心留守,及擔任救災與水電修繕事宜,須自備抽水馬達至少2hp一台以上及相關管線設備。 3、共同工項內之項目,已含機具及人工成本在內。 4、各工項內之工資包含施工所需之任何器具耗損。 5、投標廠商以總價得標後,同意業主依據原預算比例調整各項單價(工資部份除外)。 6、配管線若有打鑿或挖埋等(暗管部分),以共同工項內計價。 7、本工程各項施工項目需考量配合其他工項及使用單位時間施工,其成本於報價時需考量,決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加價。 8、人力派遣須符合本校修繕進度,如經校方函文通知2次仍未改善,本校有權終止契約,所缴交之履約保証金不予發還。 9、新設電力及給排水管線施工完成後須繪製CAD竣工圖說一併納入驗收文件內。 10、廠商施工必須借(接)用館舍電源時,需先徵詢系館同意,方可銜接使用。無法取得或借用電時,需自備發電機供電施工。 11、假日或夜間時段,遇緊急處理事項,廠商接獲本組通知,應即派員處理。無故不到場處理,單次罰違約金5,000元。 12、廠商於規定工作日,每天派員至辦公室拿取修繕單。進場修繕及完成修繕時,請申繕單位註記時間,並於修繕單上書明故障原因,請申請單位簽名確認;廠商若無法依限修復或非屬本契約範圍,應於2日內報申請單位及主辦單位說明原因,確認是否另案辦理,不得隨意銷單。(日後如本校修繕系統數位化,應配合數位化修繕流程規則) 13、每一維修/派工單施工期程為合約廠商依維修狀況評估,但期程有爭議時,機關可提出異議協調之。 14、派工單每月結算請款日為每月五日如遇假日遞延至工作日結算,如逾期當月結算視同放棄,不得異議及不得再做任何民事主張。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恪威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8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劉恪威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38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wilson@ntut.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0-1338-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24
原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臺北市或毗鄰縣市之乙級電氣承裝業、配管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特別說明,特別說明之契約效力優於所有招標文件。 2、颱風期間,必須配合本校緊急應變中心留守,及擔任救災與水電修繕事宜,須自備抽水馬達至少2hp一台以上及相關管線設備。 3、共同工項內之項目,已含機具及人工成本在內。 4、各工項內之工資包含施工所需之任何器具耗損。 5、投標廠商以總價得標後,同意業主依據原預算比例調整各項單價(工資部份除外)。 6、配管線若有打鑿或挖埋等(暗管部分),以共同工項內計價。 7、本工程各項施工項目需考量配合其他工項及使用單位時間施工,其成本於報價時需考量,決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加價。 8、人力派遣須符合本校修繕進度,如經校方函文通知2次仍未改善,本校有權終止契約,所缴交之履約保証金不予發還。 9、新設電力及給排水管線施工完成後須繪製CAD竣工圖說一併納入驗收文件內。 10、廠商施工必須借(接)用館舍電源時,需先徵詢系館同意,方可銜接使用。無法取得或借用電時,需自備發電機供電施工。 11、假日或夜間時段,遇緊急處理事項,廠商接獲本組通知,應即派員處理。無故不到場處理,單次罰違約金5,000元。 12、廠商於規定工作日,每天派員至辦公室拿取修繕單。進場修繕及完成修繕時,請申繕單位註記時間,並於修繕單上書明故障原因,請申請單位簽名確認;廠商若無法依限修復或非屬本契約範圍,應於2日內報申請單位及主辦單位說明原因,確認是否另案辦理,不得隨意銷單。(日後如本校修繕系統數位化,應配合數位化修繕流程規則) 13、每一維修/派工單施工期程為合約廠商依維修狀況評估,但期程有爭議時,機關可提出異議協調之。 14、派工單每月結算請款日為每月五日如遇假日遞延至工作日結算,如逾期當月結算視同放棄,不得異議及不得再做任何民事主張。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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