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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規定之事項完成為止,且無待解決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依法開業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登記開業證書。
(3)開業登記隸屬省、市之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三)廠商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各類所得繳稅證明者,須附最近三個月內任一個月各類所得或薪資扣繳稅額繳款書,或最近一期年度綜合所得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完稅證明代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第1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六)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