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A52240001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校區及學生宿舍一般事業廢棄物及廚餘清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決標日:108/1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清傑夫環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50,000
原始預算
$ 2,844,000
底價金額
$ 2,3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m12116@nt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增購之權利,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再續約一年(後續擴充金額2,844,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校出納組繳200元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03 17:00
開標時間 108/12/04 10:30
開標地點 行政大樓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繳驗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投標廠商聲明書3.其他(規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標:即日起至108年12月3日上班時間至事務組購買(領標不需檢驗證件)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文件費100元(電子領標所須軟體及硬體設備或相容系統為pc486以上、win95win98以上、領標作業軟體、瀏覽器、印表機,文件版權為本校所有不得任意複製、篡改、剪裁、抄襲,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列印投標文件者需以A4白色紙張列印)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為原則。(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說明及減價權)
其他 一、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停止上班時(以本校所在之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時間因受限無法及時上傳公報將公告於門首,各投標廠商應主動向本校承辦人查詢。 二、文件內容若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內以書面向本校請求釋疑。(108年11月22日8時起至108年11月25日17時止) 三、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機關代碼
3.10.5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聯絡人
王千豪
聯絡電話
(02)27712171#1317
傳真號碼
(02)27815578
電子郵件信箱
m12116@ntu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增購之權利,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得再續約一年(後續擴充金額2,844,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先至本校出納組繳200元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03 17:00
開標時間
108/12/04 10:30
開標地點
行政大樓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繳驗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投標廠商聲明書3.其他(規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標:即日起至108年12月3日上班時間至事務組購買(領標不需檢驗證件)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文件費100元(電子領標所須軟體及硬體設備或相容系統為pc486以上、win95win98以上、領標作業軟體、瀏覽器、印表機,文件版權為本校所有不得任意複製、篡改、剪裁、抄襲,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列印投標文件者需以A4白色紙張列印)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為原則。(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說明及減價權)
其他
一、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停止上班時(以本校所在之地方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時間因受限無法及時上傳公報將公告於門首,各投標廠商應主動向本校承辦人查詢。 二、文件內容若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內以書面向本校請求釋疑。(108年11月22日8時起至108年11月25日17時止) 三、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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