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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07台北市基隆路四段43號本校收發室 收(請註明:新竹校區籌備處標單)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開業建築師,應檢附證件:1.開業證書;2.公會會員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分段開標,本校依公告所載開標時間辦理開標(資格標),惟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得參加後續評審。本公告登載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投標文件應密封成一包(箱),封面請依本校所提供範本填寫,裝入相關證件資料及服務企劃書6份後再予密封。於規定截止收件期限由專人或郵遞送達本校收發室,逾時送達者均不予接受。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擬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4.其餘詳如勞務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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