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11-03-111016 已決標公告

「111年-112年度工程二館、第四教學大樓及學生三舍變電站設備汰換更新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決標日:111/06/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銳思科技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928
原始預算
$ 2,500,92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昌華
聯絡電話 (02)27333141#6171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鄭昌華
聯絡電話 (02)27333141#6171
傳真號碼 (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kathrync@mail.nt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27
原公告日 111/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13 09:00
開標時間 111/06/13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行政大樓地下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本校文書組(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請註明:營繕組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機關需求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 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 (1)A.電機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6)執業技師切結書。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5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及補充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50元。 [本校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為原則。不論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方式,投標廠商均應自行估算送(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凡逾時者均不予受理。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訂有開標日期者,遇有前揭情形,則開標日期亦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不另行通知。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預定決標日期: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本系統已自動刊載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7.前次公告招標文件18之後未上傳成功,故更正公告上傳文件。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5月1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校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8.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昌華
聯絡電話
(02)27333141#6171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鄭昌華
聯絡電話
(02)27333141#6171
傳真號碼
(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kathrync@mail.nt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27
原公告日
111/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13 09:00
開標時間
111/06/13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行政大樓地下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本校文書組(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請註明:營繕組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機關需求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 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 (1)A.電機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6)執業技師切結書。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5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及補充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50元。 [本校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為原則。不論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方式,投標廠商均應自行估算送(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凡逾時者均不予受理。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訂有開標日期者,遇有前揭情形,則開標日期亦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不另行通知。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預定決標日期:由招標機關另行通知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本系統已自動刊載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7.前次公告招標文件18之後未上傳成功,故更正公告上傳文件。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5月1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校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8.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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