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05-02-105029 已決標公告

圖書館大廳照明設備改善案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決標日:105/09/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碼寶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000
原始預算
$ 309,000
底價金額
$ 26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賢
聯絡電話 (02)27303233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王明賢
聯絡電話 (02)27303233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ming6322@mail.nt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9/05
原公告日 105/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0 09:00
開標時間 105/09/10 1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日曆天 15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特定資格: 無 應檢附證件:1.(1)電器承裝業登記證(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業別: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洽辦機關名稱:無 2.洽辦機關地址:無 3.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 年9月 2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 年9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6.預付款給付:無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3% 預付款還款保證金額度:無 8.本標的本校:無委託監造 9.本系統已自動刊載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招標a.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電話傳真地址同上。b.檢舉受理單位:(a)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地址: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c)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聯絡電話:0800-286-586,地址: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 (d)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e)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10.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僅電子領標) 11.投標廠商之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及相關電子檔,詳補充投標須知規定。 12.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三枚圖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明賢
聯絡電話
(02)27303233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王明賢
聯絡電話
(02)27303233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ming6322@mail.nt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9/05
原公告日
105/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0 09:00
開標時間
105/09/10 1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日曆天 15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特定資格: 無 應檢附證件:1.(1)電器承裝業登記證(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業別: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洽辦機關名稱:無 2.洽辦機關地址:無 3.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 年9月 2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 年9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6.預付款給付:無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3% 預付款還款保證金額度:無 8.本標的本校:無委託監造 9.本系統已自動刊載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招標a.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電話傳真地址同上。b.檢舉受理單位:(a)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地址: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c)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聯絡電話:0800-286-586,地址: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 (d)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e)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10.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僅電子領標) 11.投標廠商之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及相關電子檔,詳補充投標須知規定。 12.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三枚圖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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