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電子郵件信箱
jenlu@mail.ntust.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提床組細部圖經審查合格後於45日內完成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廠商之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廠商於得標後7日內依契約規定提供床組細部圖說,經使用單位審查確認合格後,應於45日內完成履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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