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5-02-115006 已決標公告

華夏校區教學大樓2樓、3樓空間整修工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決標日:115/03/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環室內裝修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248,218
原始預算
$ 26,248,21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田廣平
聯絡電話 (02)27376175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田廣平
聯絡電話 (02)27376175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kptien@mail.nt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11 15:30
開標時間 115/02/11 16: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文書組(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請註明:營繕組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詳投標須知第⼗三條)。 應檢附證件:1.承攬⼯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證明;6.廠商資料調查表;7.查詢押標⾦保證⾦資料同意書;8.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開⼯⽇起90個⽇曆天(詳契約第7條) 2.本⼯程無預付款。 3.其餘詳如⼯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8⽇前,以書⾯送達招標 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2⽉9⽇前,以書⾯ 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案須配合辦理室內裝修合格證明,相關費⽤已含契約總價內。 6.票據信⽤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 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7.押標⾦以⾦融機構簽發之本票、⽀票、保付⽀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 期並以本機關為受款⼈:國立臺灣科技⼤學403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1 15: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田廣平
聯絡電話
(02)27376175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田廣平
聯絡電話
(02)27376175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kptien@mail.ntus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11 15:30
開標時間
115/02/11 16: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文書組(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請註明:營繕組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詳投標須知第⼗三條)。 應檢附證件:1.承攬⼯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證明;6.廠商資料調查表;7.查詢押標⾦保證⾦資料同意書;8.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開⼯⽇起90個⽇曆天(詳契約第7條) 2.本⼯程無預付款。 3.其餘詳如⼯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8⽇前,以書⾯送達招標 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2⽉9⽇前,以書⾯ 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案須配合辦理室內裝修合格證明,相關費⽤已含契約總價內。 6.票據信⽤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 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7.押標⾦以⾦融機構簽發之本票、⽀票、保付⽀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 期並以本機關為受款⼈:國立臺灣科技⼤學403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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