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nemail@mail.ntust.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07台北市基隆路四段43號本校收發室 收(請註明:營繕組標單)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台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詳投標須知第十三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得採分階驗收合格後付款),其第1階段(2F、3F、7F、8F)履約期限為決標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5日內竣工;第2階段(4F、5F、6F)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135日內竣工,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詳契約第7條)。
2.本工程無預付款。
3.其餘詳如工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