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6-01-106056 已決標公告

「學生二、三舍及一餐周邊景觀改善工程等3案」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決標日:106/1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丁文正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8,351
原始預算
$ 868,35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王俊剴
聯絡電話 (02)27303299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王俊剴
聯絡電話 (02)27303299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junkai@mail.nt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新臺幣1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2/08
原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5 09:30
開標時間 106/12/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本校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及契約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詳投標須知第十三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20日內完成初部設計,經甲方審定後30日內完成詳細設計(餘詳契約第8條)) 2.其餘詳如技術服務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新增籃球場剖面圖電子檔。 (2)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12月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校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4
聯絡人
王俊剴
聯絡電話
(02)27303299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王俊剴
聯絡電話
(02)27303299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junkai@mail.nt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新臺幣1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2/08
原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5 09:30
開標時間
106/12/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本校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及契約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詳投標須知第十三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20日內完成初部設計,經甲方審定後30日內完成詳細設計(餘詳契約第8條)) 2.其餘詳如技術服務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新增籃球場剖面圖電子檔。 (2)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12月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校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