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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本校蘭潭校區行政中心4樓第4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蘭潭校區行政中心1樓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實驗室之品質管制應符合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有關「實驗室品質管理規範-測試結果之品質管制」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 ISO/IEC 17025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
(二)投標廠商檢測項目中第一至十一項,須通過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 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驗證,投標時須檢附有效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證明文件,認證有效期間須涵蓋本案全部履約期間(若屬辦理展延,於投標時請提供辦理展延並通過認證之文件)。倘若投標時檢附之TFDA或TAF檢驗證書其通過的檢測項目非主管(衛福部)所公告之最新方法時,請另外提供申請認證新檢驗方法變更的申請證明文件加以佐證。
(三)投標廠商檢測項目中水產品第十二項(水產品有機錫) 檢驗之方法,依中央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者為之;未公告者,得依國際間認可之方法為之。
(四)餘詳如投標文件審查表所列。
附加說明
對本標案規格需求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農產品驗證中心朱育萱小姐,電話05-271733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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