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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行政中心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
(技師科別:土木工程)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技師科別:土木工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
■室內裝修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範圍含設計)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含設計)
3.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登記範圍含設計)
(2)廠商納稅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附加說明
一、評選會議日期將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二、標價方式: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統一折扣率決標,標價費率為90%。(固定費率)
三、本案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公開評選委員名單(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無需繳交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六、其餘請詳閱契約、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及需求說明書等招標文件。
七、如有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八、於111年4月21日更正公告,上傳使照、平面圖(有CAD檔)、立面圖、剖面圖及消防設備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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