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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蘭潭校區行政中心4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蘭潭校區行政中心1樓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112年01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影本。
(三)投標廠商實驗室之品質管制應符合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有關「實驗室品質管理規範-測試結果之品質管制」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 ISO/IEC 17025測試與校正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
(四)投標廠商檢測項目中水產品第一至四項、第七項(水產品無機砷)與第八項(有機農產品農藥殘留(380 + 1項))必需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食品藥物管理署(FDA)驗證,投標時須檢附檢驗項目之有效驗證證明文件,驗證有效期間須涵蓋本案全部履約期間(若屬辦理展延,於投標時請提供辦理展延並通過驗證之文件)。
(五)投標廠商檢測項目中第五項(水產品總生菌數、大腸桿菌、揮發性鹽基態氮)、第六項(水產品鉛、鎘)與第九項有機農產品重金屬(鉛、鎘、砷、汞) 檢驗之方法,依中央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者為之;未公告者,得依國際間認可之方法為之。
附加說明
對本標案規格需求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農產品驗證中心朱育萱小姐,電話05-271733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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