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TPU-CR-11504 已決標公告

臺北校區115年水電、空調、消防設施維修及保養計畫勞務採購案

國立臺北大學 決標日:114/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創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93,171
原始預算
$ 3,638,105
底價金額
$ 3,525,000
決標折數
84.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純敏
聯絡電話 (02)86741111#18137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進修暨推廣部行政管理組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郭純敏
聯絡電話 (02)86741111#18137
傳真號碼 (02)26739331
電子郵件信箱 cain999@mail.ntp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倘屬新增項目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價金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3.本案視廠商履約情形得洽廠商同意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1次,續約1次之履約期限為1年,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9 09:30
開標時間 114/12/09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請廠商繳納履保金以保證廠商確實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為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冷凍空調業之登記合法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或前1期)、非拒絕往來戶及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0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純敏
聯絡電話
(02)86741111#18137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進修暨推廣部行政管理組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郭純敏
聯絡電話
(02)86741111#18137
傳真號碼
(02)26739331
電子郵件信箱
cain999@mail.ntp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倘屬新增項目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價金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3.本案視廠商履約情形得洽廠商同意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1次,續約1次之履約期限為1年,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9 09:30
開標時間
114/12/09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請廠商繳納履保金以保證廠商確實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為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冷凍空調業之登記合法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或前1期)、非拒絕往來戶及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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