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TPU-CR-1140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合江校區風災受損圍牆修復工程

國立臺北大學 決標日:114/0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央譽土木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33,000
原始預算
$ 2,716,042
底價金額
$ 2,590,000
決標折數
78.4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建良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371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陳建良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371
傳真號碼 (02)26739331
電子郵件信箱 ad6824@mail.ntp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29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5 09:30
開標時間 114/02/25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一般證明文件:押標金、廠商參與招標切結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資格文件: 1.綜合營造業: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之合法廠商、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2.土木包工業(毗鄰區域以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為準):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之合法廠商、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三) 其他文件:廠商電子領標之憑證資料、授權書(若負責人親自參加,可免附)。 (詳見招標文件中所附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建良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371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陳建良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371
傳真號碼
(02)26739331
電子郵件信箱
ad6824@mail.ntp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29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5 09:30
開標時間
114/02/25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一般證明文件:押標金、廠商參與招標切結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資格文件: 1.綜合營造業: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之合法廠商、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2.土木包工業(毗鄰區域以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為準):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之合法廠商、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三) 其他文件:廠商電子領標之憑證資料、授權書(若負責人親自參加,可免附)。 (詳見招標文件中所附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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