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TPU-CR-10601 已決標公告

三峽校區「社科大樓與法學大樓教室及研究室燈具更新改善」公開招標財物採購案

國立臺北大學 決標日:106/03/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昌唯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0,000
原始預算
$ 2,768,028
底價金額
$ 2,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傳真號碼 (02)86718044
電子郵件信箱 alanfei@mail.ntp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23
原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8 09:30
開標時間 106/03/28 11: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五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內全部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為電氣承裝業之合法廠商、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說明: 1.為明確定義(2.投標標價清單)所提及同一廠牌之範圍,爰修正標單說明3之內容文字,規定螢光燈管部份須符合環保標章,可不與燈具同一廠牌。 2.考量本案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應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審查文件,爰修正刪除(6.採購設備規格審查表)第7,8項審查標準,以符合相關法令要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代碼 3.10.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機關代碼
3.10.34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聯絡人
鍾天祥
聯絡電話
(02)86741111#66273
傳真號碼
(02)86718044
電子郵件信箱
alanfei@mail.ntp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23
原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8 09:30
開標時間
106/03/28 11: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五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1樓公文交換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內全部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具登記主管機關登記為電氣承裝業之合法廠商、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說明: 1.為明確定義(2.投標標價清單)所提及同一廠牌之範圍,爰修正標單說明3之內容文字,規定螢光燈管部份須符合環保標章,可不與燈具同一廠牌。 2.考量本案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應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審查文件,爰修正刪除(6.採購設備規格審查表)第7,8項審查標準,以符合相關法令要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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