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anfei@mail.ntpu.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總務處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工本費新台幣1,000 元整(僅提供光碟電子檔)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4樓第5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1樓文書交換中心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翌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或熱能供應業(D401010)等廠商,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4.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之領取時間方式:
(一)領購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4年12月22日上午09時30分止。
(二)工本費:全份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00 元整(僅提供光碟電子檔),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三)親自領購:請於領購時間之上班日(上午9至12時及下午14至17時)內,先至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出納組(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繳費後,憑收據至採購組領標,逾期概不受理。
(四)電子領標,工本費新台幣200 元整。
因第4次招標文件修訂情形,屬原有招標文件重大變更,第4次開標作業之廠商家數及等標期限,均依相關規定不予減少或縮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